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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題目【動車、高鐵的災難性是必然的—以723鐵路追尾撞】文章提交者:綠色世界88 ,轉(zhuǎn)帖時有刪改 據(jù)稍許詳細的報道稱,北京開往福州的動車D301是追尾撞上D3115次列車的,并解釋說是“前車未能將停車和減速的信號傳達給后車是因為信號系統(tǒng)被雷擊壞無法使用”。查,線路上的信號系統(tǒng)是“CTCS2”,且“D301在京滬高鐵段、滬寧、滬杭段采用CTCS3系統(tǒng)”。從相關的簡略介紹得知,這兩個信號系統(tǒng)都為國內(nèi)自行設計,是無線傳輸?shù)男盘栂到y(tǒng),且是前后兩列動車間實行信號通信。
由此可以判斷,第一,現(xiàn)在的動車系統(tǒng)所采用的是“移動閉塞”信號系統(tǒng);第二,列車與自動管理系統(tǒng)之間的通信是移動通信;第三,后行動車若未能接收前行動車的信號,后行動車則自動默認是許可繼續(xù)前行。
先簡單敘說什么是“閉塞信號系統(tǒng)”。列車甲在前,列車乙在后,同方向同軌行駛,按不小于列車有效的制動距離分別有A0、A1、A2、A3……An等點位,這樣,在列車甲未能完全通過A2點時,列車乙則不得通過A1點。只有列車甲通過A2點,A1點才給出許可列車乙通行的信號。A1和A2之間稱作“閉塞區(qū)”。倘若“閉塞區(qū)”在兩個固定點之間,稱作“固定閉塞”;若A2點就是列車甲的尾部,與列車一同運動,則稱“移動閉塞”。從介紹來看,所謂“CTCS”系統(tǒng),就是“移動閉塞”的信號系統(tǒng)。
接收到由A2點給出的信號,A1點就變成“綠燈”,鐵路的行話叫“令牌”,列車只有接到這個“令牌”,才能超過A1點繼續(xù)前行。固定閉塞系統(tǒng)的“令牌”點置放在鐵軌路基上,之間是固定的信號通信,所以列車只能從固定在路基上的取得點位訊號,列車各自的位置確定無疑。移動閉塞系統(tǒng),至少有一個信號點安裝在列車上,隨著列車一起移動。倘若后一趟列車的令牌取得依舊從固定在路基上的系統(tǒng)取得,得不到令牌,后行列車依舊不應該通過該令牌點。但若不是從固定在路基上的點位取得令牌,而是由與前行的那輛列車通訊聯(lián)系來確定,則必須明確,后行列車究竟是取得信號才能前行,還是取得信號必須停止。
“閉塞信號系統(tǒng)”有兩種狀態(tài):如果是取得信號才能前行,則意味著前面的區(qū)間是“常閉”的,沒有許可前行的令牌給出,后行列車不許繼續(xù)行進;倘若相反,也就是沒有取得信號就可以繼續(xù)前行,或者說沒有令牌就許可繼續(xù)前行,那么這個所謂的閉塞區(qū)間就是“常開”的,也就是說“閉塞”不是常態(tài),通行才是常態(tài)。 顯然,前者的信號系統(tǒng)設計原理,即“常閉”是一種本質(zhì)安全的設計。后行動車詢問前行動車,前行動車則有問必答,立即作出通訊反饋。倘若反饋不及時,或者沒有反饋,或者反饋不清,后行動車則立即默認為前方區(qū)段被“閉塞”,列車不得繼續(xù)行進。如此設計哪怕信號系統(tǒng)崩潰,包括整個通信系統(tǒng),甚至基站啥的崩潰,同軌同向的列車也不會出現(xiàn)追尾這樣重大的事故。因為信號的常態(tài)是“閉塞”的,后行動車是不可能進入閉塞區(qū)段,即使非法強制通行都會受到中央監(jiān)控系統(tǒng)的管制。
但后者的信號系統(tǒng)設計原理,即“常開”的系統(tǒng),沒有取得信號可以繼續(xù)前行,則包含不安全因素。因為沒有取得信號包括不必通訊和不能通訊兩種不同狀態(tài),不能通訊暗含著線路或設備損壞,失卻電源也是其中一種狀態(tài)。此次杭州到溫州動車追尾事故是否是因這個因素所導致?
從看到的有限資料中知道,全國當下的鐵路信號系統(tǒng)不是“CTCS2”就是“CTCS3”,這意味著,723追尾這樣災難性事故的設計隱患在其他高鐵線路上都存在,那么,也就決定了這樣的事故還會繼續(xù)發(fā)生,只要移動通訊發(fā)生類似這樣的故障。
如果動車和高鐵采用的是“常開”的系統(tǒng),應該是在方案論證階段就錯謬了,設計者對通信系統(tǒng)和信號系統(tǒng)的基本邏輯的理解就是錯謬的,從根本上就不理解“移動閉塞”信號系統(tǒng)的本質(zhì)和特殊的原理所在。這個災難性隱患是不可能靠管理來補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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